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返回 贾东超律师律所主任

贾东超律师

 

基本情况

贾东超,男,汉族,河北省唐山市人。湖北大和律师事务所主任、党支部书记、破产清算业务部部长、执业律师,武汉市破产管理人协会债权审查委员会委员、预重整委员会委员,荆门市破产管理人协会副会长、理事。

教育背景

2009年10月—2011年6月,中国人民解放军南京政治学院经济与行政管理专业本科毕业,2011年6月获经济学学士学位。

2012年10月至2015年12月,中国人民解放军南京陆军指挥学院法律专业本科毕业,2016年12月获法学学士学位。

工作经历

2005年12月—2017年12月,中国人民解放军31635部队服役。

2017年12月—2018年12月,桂林心之力社会工作服务中心任职。

2018年12月至今,湖北大和律师事务所执业。

业务领域

破产清算、重整、和解类案件,民商事类案件。

专业经验

担任了武汉华中自控技术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等17家破产企业管理人,长期担任湖北省粮油集团有限公司、湖北省粮食有限公司、湖北农发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、湖北农发粮油贸易有限公司、吉林农发粮油贸易有限公司等大型国企的常年法律顾问,法学理论功底扎实,诉讼实务经验丰富。

经典案例

在江西某上市公司重整案债权人主张债权的案件中,帮助债权人在该公司重整案中实现了约5.5亿元债权的全额清偿;

在福建某上市公司预重整案件中,帮助其代理的债权人在该公司预重整程序中实现了约1.2亿元债权的全额清偿;

在湖北某集团诉湖北某粮油公司借贷纠纷案件中,帮助其代理的债权人获得了确认6500万元债权的胜诉判决(该案现已进入执行程序);

在上海某房地产公司诉葛洲坝某公司的诉讼案件中,帮助其代理的债权人,通过以房抵债的方式实现了近1700万元债权全额清偿;

在丁某某诉湖北某置业公司、利川市某房地产公司、熊某某及第三人武汉某建筑公司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中,在历经一审、二审、再审、再审上诉等多个程序均获得了胜诉判决。